飞鼠
景启只觉得头疼,九哥这是拿自己当叶永欢的护身牌了。
虽然说那几位太医的下场是咎由自取,但他们的子嗣确实无辜,太后手段狠厉,不愿意轻饶了他们,那些后代自然而然的就把仇放在了更加无辜的叶永欢身上。
人们总是会下意识的欺负弱者,即便知道他是无辜的。
“为何不抓?”
有人跑了过来,红豆快速说了一句后慌忙离开了景启身边。
“他现在是七王爷的人。”
景启了然的同时眸中腾上一阵厌恶,他的七哥与九哥是一母所出,但两人性格却是天差地别,七哥好色贪婪,常年做些欺男霸女的事,近几年又换了口味,身边养了几个俊俏的小童,有时在街上看到好容颜的还会当街抢人,百姓对他恨之入骨,无奈与皇家权势,敢怒不敢言,不然一人一口唾沫,早就把他淹死了。
那位太医之子既然能求得七王爷的庇护,相必也是个上品相貌,就是不知道能在七王爷身边呆多久,要知道他这位七哥可是出了名的风流。
“十四叔!
快上马!
彩头就要下了!”
顶着一脑门汗跑来的是景启的皇侄,才十六岁,正是爱玩的时候。
这孩子总是咋呼,做事也莽撞,景启可不信他,看着叶永欢下了马车,漫不经心的问道“这么快,不是说下半场才放彩头吗!”
易锦拿袖子擦汗,喘着粗气道“皇上不是不来了嘛!
三皇叔和五皇叔说年纪大了,不愿意在这闹腾的地方多呆,几个小辈就撺掇着说先放彩头,让皇叔们看过瘾好回府,王大人拗不过他们,只好应下来,半炷香之后,彩头就会放入猎场之中。”
景启哦了一声,把叶永欢拉到自己身边,生怕一个不注意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家伙就被人给刺杀了“那你还不快去准备,那彩头你念叨了小半个月,若是拿不到手,你要如何跟你妹妹交代!”
那彩头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,是皇都城贵妇少女们最为喜爱的飞鼠,听说生的灵巧可爱,也通人性,不少世家女子都喜欢圈养一只在身边把玩,本来狩猎节就是为了玩,彩头什么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谁拿到了而已。
易锦提溜着眼珠子往叶永欢和景启身上看,满眼都是不怀好意,后知后觉才听到了景启的话,惊讶的直接嚷了出来“十四叔你不上场?!”
“是啊!”
景启摸了一把根本就不存在的胡子,故作老气横秋道“本王也年纪大了,这等马上激战的事儿怕是力不从心了,你们小辈去玩吧!”
“十四叔你竟然不上场!”
景启被他这尖锐一嗓子震得耳朵发麻,抬腿就是一脚,他从不惯着小辈,说打就打,说踹就踹,一点情面都不留,这些锦衣玉食的小辈们在他的磨练下早就皮糙肉厚,抗打抗揍,若是丢去战场上,说不定还能当个人体盾牌。
就是他们的爹娘有些心疼,每次都暗地里骂景启粗鄙。
“十四叔你竟然不上场.....你竟然不上场....”
易锦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打击,耷拉着耳朵甚是可怜,但只颓废了一瞬,张嘴就问景启“十四叔你是不是得了不治之症快不行了?”
大王爷端坐高台逡巡猎场,一扭头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被景启踹飞了出去。
“怎么了大哥?”
靖王端着杯子喝茶,他中风已经好的差不多了,能下地走路,也能自如的说话,就是行动稍慢些,不知情的人甚少会发觉他中了风。
靖王道“您的脸色可不大好。”
大王爷黑着脸端起杯子一口闷了,茶叶渣子都嚼碎了咽下去“岁数大了,胸口有些闷。”
景启终究还是答应下场玩两把,倒不是因为易锦过于热情,而是彩头除了一只没用的飞鼠外又加了一支宝参和一块血丝玉,叶永欢自小过的苦,有不治之症,曾嘟囔着说过需要一支宝参合药,景启反正要带他下场,顺手拿个彩头倒也没什么。
靖王来时路过了马厩,花意在马厩里发脾气,把目光所及的东西都踢坏了,就连黑狗子也挨了一脚,靖王以为景启忘了带它,好心将两匹马都带了过来,景启没办法只能带着它们下场玩玩,不然依着花意的性子又得不理他好一段时间。
景启本就是引人注目的,此刻他又将叶永欢牢牢的带在身边,周围目光多少有些不对,而且他的那些侄子也不知听易锦说了什么,个个都凑过来围着叶永欢看,像是再看一件稀世珍宝似的,开场时还吱哇乱喊着一些让人面红耳赤的呐喊声。
什么十四叔必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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