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(第2页)
那糖葫芦娇艳欲滴,此刻正握在一风姿卓越的人手中,若把风春莫拿走,这真是一副好风景,相思的人相对而坐,彼此脉脉不得语,男子欲把糖葫芦送给女子,却还是满腹心事,一波三折。
一抹糖浆眼看就要滴到夜月笙袖子上,宫南枝也顾不得什么,伸出茶杯接了过去,&ldo;还好还好,总算没落上,省你换一套衣服的时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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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朝为质的时候,夜月笙素爱干净,他好穿浅色衣裳,但那衣裳却是最容易沾染尘土的,是以,莫春风,李元,风北墨等人从小就不爱这颜色,当着女子的面耍耍威风都不够换一套衣裳的时间。
那时候在北朝,也只有夜月笙能把一袭白衣穿的风韵尤佳,出了名的爱干净。
风春莫自然好面子,此时此刻,当着他的面两人这般熟稔,真让他心里不舒服。
这感觉,就跟以往的十几年一样,她爱着他,他又爱着她,她不爱他,他偏偏就要赖着她,追着她,如今总算得逞,却又日日惧怕那曾经的他将她一句情话便哄走。
说到底,这场战争里,没有硝烟,没有算计,却处处都是陷阱,谁是猎人,谁是猎物,局内的人看不清。
&ldo;给你吧,你小时候最喜欢这些玩意,仔细点,别沾到衣服上。
&rdo;夜月笙微微前倾,糖葫芦不偏不倚正好对着宫南枝嘴巴,这番情景,着实让人赏心悦目。
那时候宫南枝总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,而夜月笙身边必然跟着段飞,年少简单的喜欢,现在确实难以实现的奢侈。
楼下忽然一阵喝彩声,原是那卖艺的小孩突然表演了一招胸口碎大石,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鼓掌。
&ldo;这也太假了,东胡民风朴实啊,对于这种表演也格外降低标准。
&rdo;宫南枝假装看不见面前的糖葫芦,招呼他们几人看楼下的热闹,黄色的衣衫浸着密实的汗水,着实难受难耐。
风春莫状若无恙的接过糖葫芦,直接塞到宫南枝嘴里,&ldo;甜吧,多吃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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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月笙只是笑笑,并不做怒,两人向来不对付,何况现在是政敌,风春莫在南朝遭过大难,始作俑者便是夜月笙的生母,孟惠君,虽然现在还能心平气和坐在一起喝茶聊天,保不准下一刻就会剑拔弩张,你死我活。
&ldo;最近牙疼,不吃了,我还是不吃了。
&rdo;宫南枝骨鲠在喉,半点也尝不到糖葫芦的甜,硬塞到嘴里的那一个也不知道是吐出来还是咽下去。
是以鼓着腮帮子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不知以何种心情看着风春莫。
那人嘴角翘起,伸出手擦擦她嘴边的糖渣,不着痕迹的将剩下那一串糖葫芦丢在了桌上,下一刻,宫南枝只觉得呼吸紧促,浑身发热,因为那厮,那厮竟然大庭广众之下,揽了她的后脑勺,将唇印在了自己的唇上,你进我退间,糖葫芦已经从她嘴里跑到了风春莫的口中。
整套动作娴熟自然,就像预演了上千遍,待他将糖葫芦嚼碎咽下,这才开口。
&ldo;牙疼不早点说,还好我不嫌弃你。
&rdo;这登徒子说的,好像是自己求他吃掉一般,偏偏自己游不能当场发作,费了半天力气挤出一个微笑给他,&ldo;谢谢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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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光看到桌上那摔得七零八碎的糖葫芦,夜月笙觉得那颗心也就像那糖葫芦,碎的稀巴烂,吹着小风,嗖嗖的凉,中间还夹杂着些许小雨,如果此刻再配上一把二胡,似乎更应景。
白皙的手指掐的手心钻出血来,面上仍旧是风轻云淡的笑意,他轻声说道,&ldo;我还有点事情,先走一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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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南枝有些诧异,没想到这样匆忙,也没料到故友重逢竟然这样仓皇。
虽然对于他们两人来说,夜月笙却是仇敌与旧友相互纠葛的一个身份,不容置否的是,他确实存在了那么多年,而且是存在于他们二人之间,不,更准确来说,搅弄了北朝达官贵族少女的心,然后带着风皇最宠爱的公主大摇大摆的回到了南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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