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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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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可以证明真凶另有其人;第二条则能清楚地表明恩田并非凶手。

只要手里握有这两件证据,恩田的杀人嫌疑便会立刻土崩瓦解。

但遗憾的是,这两件重要证物如今均已不复存在,估计早已被销毁了。

既然如此,就必须找到这两件证据之外的新证据。

可这种证据是否真的存在?吉敷马上想到的是&ldo;不在场证明&rdo;,可真能找到吗?

据恩田说,河合一家灭门惨案发生的时候,他正在北上川河畔杀鸡。

只要能证明案发时他确实在北上川河畔,不在场证明便完成。

然而要想做到这一点,就必须把当日观看恩田杀鸡的小孩找出来,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那件事发生在四十多年前,当年的小孩如今已步人中年。

可是,眼下前两件证物已基本无望,只能指望这个了。

还有一点便是伊达屋老板。

拿到他的证词,说当年他是受到警方胁迫,才撒谎说曾在河合伐木场附近看到过恩田的。

尽管这并非直接的不在场证明,却能达到降低当时恩田人在现场的印象。

换句话说,它揭示出恩田有不在现场的可能,间接地加强了恩田所述事实的真实性。

自己真要替恩田打抱不平,就只能依靠这条线了。

再或者,去翻翻审讯记录,试着发现一些其他线索?可是,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很难。

审讯记录这类东西,原则上是每五年集中焚烧销毁一次。

即便是电脑时代,这种惯例依然保持着。

那是件发生在四十年前的陈年往事,如今尚有保存的,估计就只有搜查官的个人记录和审理记录这类东西了。

前者的话,即便真的有,对方也不会拿出来。

审理记录,也就是所谓的案情陈述和公审判决书之类的东西倒确实会保存。

检察厅、法院和负责律师各执一份,但也存在例外的情况。

这是一场旷日持久、耗时长达四十年的审判,其报告文件的数量必定极为庞大。

一两天是根本看不完的,必须耐下性子,抽出大量的时间研究才行。

可眼下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,迄今为止,连那些被自己亲手送上法庭的罪犯的审理报告都没能完全通读过。

身为刑警,吉敷完全可以到检察厅或者法院去翻阅查找资料。

但在此之前,他打算先去盛冈见见那位据井律师。

那些报告派不上半点用场,因为那些东西是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时候写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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